關于2017年我院專業技術人員
申報高級職稱“代表作”的通知
各系、部、處室及附中:
根據津教委職稱[2004]3號、[2006]3號及津音人[2006]8號文件精神,按照教委要求,我院即日起開展2017年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“代表作”評審的工作。
為加強高等學校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,努力營造以遵守學術道德為榮、以違反學術道德為恥的良好氛圍,樹立良好的學術風氣,進一步從源頭上遏制學術不端行為,公平公正地做好高校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,各高校加大對申報高級職稱人員“代表作”的審查力度,確?!按碜鳌睘樯陥笕俗罹叽硇缘膶W術論文或著作,確保申報人提交“代表作”不出現抄襲、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,把學術道德建設作為事關全局的大事來抓。按照《關于印發<專業技術職稱評審(考試)紀律>的通知》(津人?!?span lang="EN-US">2001〕22號)精神,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,一經核實,自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報(報考)職稱。
據此,2017年我院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“代表作”工作部署如下:
一、“代表作”鑒定工作仍采取雙向盲評形式進行。
二、依據天津市教委統一要求,“代表作”均需進行查重工作,重復率不得超出30%,查重工作由人事處統一組織進行。上交鑒定材料必須為代表作原件。
三、各系、部、處室及附中于2017年9月8日上報擬申報2017年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人員名單,同時,需做代表作鑒定人員于2017年9月11日下午5點前,本人持“代表作”原件到學院人事處送審申報材料并簽訂“代表作”鑒定方向及誠信說明。
此項工作涉及每一位參評專業技術職務人員的切身利益,影響深遠,請各系、部、處室及附中務必及時傳達文件精神,認真負責,嚴格把關,精心組織,作好“代表作”的送審工作。
附件:《關于天津音樂學院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“代表作”評審有關問題的說明》津音人[2006]8號
2017年9月4日